[培训鉴定师资队伍建设]考评员达标计划

2013年7月26日

 焊接工种考评员培训达标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队伍建设,培养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技能精湛、爱岗敬业”的考评人员队伍,推动职业技能鉴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我校考评人员队伍现状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实际,特制定考评员培训达标计划,积极选派具备资格条件的专业人员参加认证培训,充实我校考评员队伍。       

 一、培训目标及计划
  (一)进一步优化我校考评人员队伍结构,提升考评人员队伍整体素质,提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质量。
  (二)全年拟培训达标焊接工种考评人员2-3人次,其中中级考评员2人,高级考评员1人。
  二、学员申报资格条件
  1、考评组长的申报条件为:取得高级考评员资格、从事考评工作三年以上,且取得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2、考评员认证申报条件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关职业(工种)三级及以上等级国家职业资格。
  3、高级考评员认证申报条件为:取得相关职业(工种)考评员资格、从事考评工作一年以上,且具有相关职业(工种)最高级的职业资格或者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4、换证申报条件:考评人员证卡有效期届满或即将届满的考评员、高级考评员参加换证培训的,必须取得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
   
三、培训内容与形式
  培训内容包括职业技能鉴定概述、考评人员管理与考核、考务管理、职业标准与命题技术方法、考评程序、技术方法与要求等,不同类型的培训,内容有所不同。学习培训采取集中面授、分类辅导、座谈讨论、分组模拟见习等形式进行。
  四、资格确认
  (一)考核方式与范围
  1、公共知识考试
  (1)内容:《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教程》和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换证培训和认证培训考试内容不同)。
  (2)方式:开卷笔试,时间90分钟,由省厅鉴定中心直接阅卷评分。
  (3)适应范围:考评员、高级考评员认证(换证)培训。
  2、考评技术考核
  (1)内容:相应职业(工种)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或二级(针对考评员培训学员,下同)、相应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针对高级考评员培训学员,下同)的职业标准所对应的鉴定内容,本职业(工种或模块)考评技术与方法。
  (2)方式:结合考评实习,分组考核。

3)适应范围:考评员、高级考评员认证培训。
  3、绩效考核
  (1)内容:考评人员聘期内参加考评工作的情况。
  (2)方式:根据考评人员聘期工作总结、聘期各年度履职考核和各次鉴定履职考核的评价,由省厅鉴定中心进行评定。
  (3)适应范围:考评员、高级考评员换证培训。
  4、职业技能考核
  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未取得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等级职业资格的学员在具备资质的鉴定所内参加相应职业(工种)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等级的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可在培训以后进行,不作统一安排。
  (二)资格确认
  1、公共知识考试、考评技术考核均合格者,予以核发考评员或高级考评员证卡。
  2、考评员、高级考评员换证学员公共知识考试、绩效考核均合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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