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资队伍建设]随州技师学院兼职教师聘用制度

2013年7月26日

 随州技师学院兼职教师聘用制度

为丰富我院师资力量,合理配置教育人才资源,规范兼职专业课程教师聘用,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特制定兼职教师聘用制度。

一、聘用对象

兼职教师聘用的对象为有一定的专业学术能力的教师或有专业技术特长的科技、管理人员。

二、聘用原则

1、按需聘用的原则。

按照各专业教学计划,专职任课教师力量不够或欠缺的课程,可优先聘用兼职教师。

2、优胜劣汰的原则。

教师聘用要以“能、德、绩、勤”为主要依据,要优先聘用德才兼备、业绩突出的教师,对于德才表现一般,考核不及格的教师实行淘汰制。

3、保持稳定的原则。

兼职教师聘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上学期在聘教师或有技工教育从教经验的教师。

4、逐级聘用的原则。

在同等条件下,按职称高低,优先聘用教授、副教授,最后聘用讲师、助教。

5、优化队伍的原则。

在新兼职教师聘用中采取公开考试、竞争择优的办法,聘用30周岁以下统招的师范类大专院校以上毕业生任教。通过吐故纳新,逐步优化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相关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