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验)室工作守则

2013年10月28日

 随州市高级技工学校实训(验)室工作守则

 

一、实训(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场所,实训(验)室管理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实训(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热爱本职工作,增强服务意识,服从工作分配,钻研业务技术,严格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在实训(验)中心主任领导下,团结互助,努力完成教学、科研、实训(验)室建设和管理等任务。

三、精心做好实训(验)前的仪器设备、工具、材料和环境等的准备工作;实训(验)完毕后要认真检查仪器设备、工具状况,及时补充实训(验)消耗用品。

四、开展实训(验)项目开发和符合职业教育要求的实训设备开发工作,积极做好实训(验)室对学生开放的工作。

五、做好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定期进行账、物、卡的清查核对,保证账、物、卡100%相符;定期保养,及时维修,保持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在90%以上。

六、提倡资源共享,专管共用,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率。仪器设备不允许私自外借,如确需外借,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七、仪器设备损坏、丢失或发生事故,要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报告实训(验)基地主任,如实记录。

八、重视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认真做好仪器设备技术资料和教学文件的整理、归档工作。

九、保持实训(验)室整洁、卫生,实训(验)完毕后要清理环境。下班前,应检查水、电、灯、门、窗等是否关好,确保安全。

十、做好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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