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高级技工学校关于成立校企合作委员会的通知

2013年11月2日

 随州市高级技工学校

 

关于成立校企合作委员会的通知

各处室:

为规范和推进学校校企合作工作,使之更好地服务于应用型高素质人才的培养战略,经校长办公会讨论研究,决定成立学校校企合作工作委员会及常设机构,其组成人员如下:

  任:徐明成

副主任:李旭元  刘  飞

  员:黄成金(项目建设办公室)、沈翔(办公室)、余华(教学教研督导处)、刘爱新(人事处)、谌组村(学工处)、吴宝林(就业办)、郭俊(校企合作办公室)

校企合作办公室为常设机构,主任兼任秘书长。

校企合作工作委员会、常设机构和各学院各司其职,互通有无,担当责任,做好工作。

一、 校企合作工作推进委员会职责

(一)推进学校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校企合作工作运行和管理体系。

(二)统筹校企合作资源,开展校级层面上与行业企业的合作,探索多种形式校企合作模式。

(三)指导各学院开展校企合作,做好检查督促工作,对重大项目提出意见。

(四)结合年度群体考核,对各学院校企合作开展评审,作出评价。

(五)及时总结校企合作经验,推广好做法,实施表彰奖励。

二、常设机构职责

(一)积极协助各学院做好各类校企合作工作。

(二)做好校企合作工作的过程检查、评价等管理工作。

(三)建立校企合作网络平台,建立校企合作资源库,整合、发布相关信息,实现校内资源与信息共享。

(四)定期编发工作简报,通报校企合作工作动态。

(五)积极做好校企合作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

三、各处室职责

(一)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积极拓展校企合作途径,探索多种形式的校企联合人才培养模式。

(二)结合专业建设,与行业企业共建专业(专业类)指导委员会;根据社会需求,引进企业资源(包括课程、项目、车间等),拓展实践基地。

(三)结合队伍建设,聘请双师型工程技术人员进课堂,让中青年教师到工厂企业践习,开展课题研究。

 

 

 

 

 

 

          随州市高级技工学校

         二○一三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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