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生产车间管理制度

2013年11月2日

 电子生产车间管理制度

求着装整洁,不得穿无袖的衣服和处于大腿膝盖以上的短裙,不得批头散发,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第二条  按时上下班(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要请假,每天上下班之前必须集合开会进行当日工作安排和总结。

第三条  工作时间内,除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岗位相互窜岗,若有事需要离开工作岗位时须佩戴离岗证并在离岗记录表上登记。

第四条  禁止在车间聊天、嘻戏、打闹,吵架、打架,私自离岗,上班时间内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手机调至振动状态.

第五条  任何人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危险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不得将私人用品放在生产线上。

第六条  领取物料必须通过物料员或相关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拿取。

第七条  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定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装配方法(如有好的建议可提出,论定后加以采取)。

第八条  在工作前应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了解作业动作及注意事项。

第九条  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更改,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第十条  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仪表仪器、电脑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放置。

第十一条  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调动,需服从管理人员安排,协助工作需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

第十二条  员工有责任维护工作之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

第十三条  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生产配件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第十四条  下班时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当日值日人员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值日人员及车间主管的责任。

第十五条  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各组当日值日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及时拆除,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第十六条  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需领导批准外)。

第二十条  进入生产车间前,必须经过风幕及除去身上静电。穿戴静电衣、静电帽、静电手 环。私人物品必须放入在个人保管箱中。不准带首饰、指甲过长、进行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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