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申报书---表1-2办学行为

2011年8月19日

说明
简述近年来学校遵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依法办学,在各项管理和活动特别是财务管理、学生资助和校企合作等工作中的有关情况。
政策与法规执行(限800字)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依法办学,无任何违法违规事件。
学校一直以来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办学,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等的有关规定,并依此制定了教师职称评聘管理制度,教师进修培训制度等制度,保障教师权益,促进教师依法从事教书育人工作,维护教师开展教学、教研和进修培训的权利。
建立完善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校务委员会制度,健全了工会组织制度,坚持校务公开和民主决策。学校重大事务的决策实行“四制”,即事前公示制、决策票决制、集体承办制、结果报告制。凡是涉及学校的重大事项均通过校务公开栏及时向职工公示,做到公开透明。
学校成立综治领导小组,着力抓好普法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制定学生守则和学生行为规范,坚持开展“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聘请学校所在地法制办和派出所领导担任“法制副校长”,每学期来校进行2-3次法制教育讲座。
学校建立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所有开支必须按财务制度履行严格的程序和手续,所有帐务纳入市财政局核算中心统一管理;学校建立有严格的《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国家助学金实施政策要求落实助学金的申报和发放,是本地区助学金落实管理最为规范的学校,审计评价好,受到了广大学生和家长的赞誉。学校还建立有困难学生救助制度和教职工“一帮一”制度等,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学校全面开展校企合作办学,建立有完整的校企合作管理办法、校企合作工作流程、就业基地考察选定流程等,校企合作运行规范,效果良好成为本地区的典范。
纪律与行为规范(限800字)
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依法规范,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实施教学活动;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师生法制观念明显增强,校园文化健康向上。做到领导依法决策,规范管理;教师依法执教,教书育人;学生遵纪守法,全面发展。
学校严格执行省、市关于招生收费的各项政策规定,认真落实财务收支两条线制度,做到收费标准公开,收费程序规范,主动接受监督,无违规收费和乱收费现象。定期接受政府审计,结果良好。依法做好校产管理,建立完善规范的校产管理制度。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按时全额发放国家助学金和按规定落实特困学生减免,建立了完善的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办法,国家助学金管理规范认真,在2010年国家统一审计中顺利通过国家助学金管理审计,无违规行为。
学校有专职纪委书记,其他班子成员均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处室均层层签有责任状,确保无违法违纪事件发生。学校成立有“校务管理委员会”,专门审议学校建设、发展、规章、劳资、福利等重大事项,确保民主管理、阳光操作。重大项目实行专班管理、专班操作,集体决策、集体负责。项目采购一律进入政府招投标中心或政府采购中心,学校专门成立招投标专班,协同监督。
学校连续多届被评为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和省级综合治理安全文明单位。由于学校推行民主管理、校务公开,取得明显成绩,于2010年被评为“随州市厂(事)务公开十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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